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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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病历资料复印费收费标准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3-05-31 浏览:3175次

根据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(2013年版)》(2014年第5号国务院公报)“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,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。”为规范我院病历资料复印,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。按照相关规定,我院病历资料复印费收费标准为0.5元/张。

病案室地址:行政办公区5楼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(国家法定假日除外)

夏季(5月1日-9月30日):8:00-12:00,14:30-18:00

冬季(10月1日-4月30日):8:10-12:00,14:00-17:30特此公示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金堂县中医医院

2023年5月25日